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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日起,機動車6年免檢新規(guī)將正式實施。試行的6年免檢適用以下車型:非營運轎車(含大型轎車)、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。開封市公安交警支隊昨日對6年免檢具體如何實施進行詳細解讀。
一是實施時間。自2014年9月1日(含)起實施。注冊登記日期在2012年9月1日(含)之后的車輛,可以適用免檢2次的政策;注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9月1日(含)至2012年8月31日(含)之間的,由于已檢驗過1次,可以適用免檢1次的政策;注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,仍執(zhí)行原檢驗規(guī)定。自車輛出廠之日起,超過4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(xù)的,6年內仍按原規(guī)定上線檢驗。
二是適用車型。6年免檢政策適用車型包括非營運轎車(含大型轎車)、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,但其中面包車、7座及7座以上車輛不屬于免檢車型。面包車定義將在《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》(GA802)標準中明確,并在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中予以標注。屬于免檢范圍的車輛發(fā)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,6年內仍按原規(guī)定每2年檢驗1次。
三是辦理程序。對6年免檢車輛,按照機動車行駛證副證記載時間不再查驗機動車,只審核機動車檢驗標志申請表、機動車行駛證、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、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,核查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。符合規(guī)定的,核發(fā)檢驗標志,在行駛證副頁上簽注,并將機動車檢驗標志申請表存入機動車檔案。為方便群眾發(fā)放檢驗合格標志,開封市車輛管理所、違法處理中心、檢測中心及杞縣、開封縣、尉氏縣、通許縣車管所院內設有服務點。在核發(fā)檢驗標志時,不得收取任何費用。省內核發(fā)免檢車檢驗標志,無需辦理委托業(yè)務。
目前,我市市區(qū)(含四縣)正常運行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5家分別是:開封宏達機動車檢測集團有限公司、開封宏達檢測集團祥云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、開封縣金盾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、通許縣機動車檢測中心、尉氏騰達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。另外,為更加方便群眾檢驗機動車,我市又有5家機動車檢驗機構已通過審批,即將投入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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